作为才登陆加拿大的新移民,在申报第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的时候,你全年的收入会被分成两部分提供:
第一部分是从当年的1月1日到你登陆前一天的收入,这部分收入是你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以前挣得的,不用纳税,只是用来作为税务局计算下一年政府福利的基础;
第二部分是从你登陆那天到12月31日的收入,这部分是应纳税收入。
几乎所有的新移民在第一次报税结束后,都会收到税务局的信,要求你提供登陆以前的收入;或者,如果你的配偶是非税务居民,会要求你提供他的全年收入。
很多新移民都很纳闷: 不是已经报过了吗?为啥还要提供呢?这只能解释为计算福利的部门没有得到你税表上的这部分信息,所以还需要你提供给他们。
接到这种信怎样处理最合适?
如果你的家庭收入很高,根本没有可能拿到政府福利,或者你根本就不想要什么福利,那你完全可以不予理睬,这样税务局就不会给你计算福利,除此以外,不会留下不良记录。反之,如果你收入不高,又很想享受一下加拿大的政府福利,就应该尽快回复税务局。加拿大的福利发放区间是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,福利计算的依据是前一年的家庭净收入。
作为新移民,加拿大的税务体系是一个全新的领域,每个人都需要花时间去搞明白,否则,你可能会陷入多交税,甚至被罚款的境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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